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求,持续优化政策,不断强化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房品质和功能,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全力展现江南韵、小镇味、现代风的“新鱼米之乡”和“新江南空间”风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8〕325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风貌管控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吴政办〔2019〕104号)等文件精神,区住建局向全区公开征集农房建设设计方案,听取各方意见,反复论证后编制完成《2021年农房设计图集》(以下简称图集)。
2021年图集共有17套设计方案,分为大(A型)、中(B型)、小(C型 )套型, A型(宅基地面积200㎡)方案有7套,其中有二个户型增加了车库户型,B型(宅基地面积170㎡)方案7套,C型(宅基地面积120㎡)方案3套,作为全区农房建设指导性图纸,供各地选用推广。各地应加强对选用图纸的刚性管理,图纸会审时,可结合拟建村庄规划、周边环境、风貌管控要求进行审定。符合要求的,应严格按公布图集审批;有一定差异的,应请有资质设计单位优化设计,会审通过后选用。
为进一步加强农房管理,提高农房品质和功能建设,明确如下要求:
一、各区镇必须选聘一家专业设计单位,为所选用方案落地提供技术服务,选聘设计单位须报区住建局备案。
二、各区镇应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日常管理,强化过程监管,落实按图施工责任,对不按图施工、不服从属地管理的建筑工匠坚决依规清出。
三、支持各区镇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引导本地有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农房建设,鼓励政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