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房(以下简称“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我区乡村建筑风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闽建〔2023〕2号)要求,按照农村村民建房应当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遵循体现地域特色、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户型多样、方便群众的设计理念,在《漳浦县(含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示范户型的基础上,区建设局会同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并审定《漳浦县(含古雷开发区)村镇住宅通用图集》。
本图集共11册,分独栋式、联排式、并联式三种建房形式,独栋式分户型80平方米2册,户型100平方米2册,户型120平方米4册;并联式户型80平方米1册;联排式户2册。现予以公布实施,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图集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四个专业施工图,作为古雷开发区区域内农村村民建房标准化建设指导性技术文件之一。
二、农村村民建房三层及以下的住宅按照建房要求可免费选用该图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设计,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和通用图的要求,建筑立面还应符合古雷开发区发布实施的《漳浦县(含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古管综〔2021〕27号)建筑立面管控要求。
三、本图集使用时需变更或地基土质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时,需报编制单位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重新复核并变更相应设计内容后方可施工。
四、本图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2023年 11 月28 日